浙江高考网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8: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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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招生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871 浙江省院校代码:0048
外省的招生代码: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校址:学校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梅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站前大道2685号(镜湖校区),两个校区均在绍兴市区。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四、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六、招生计划: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规则
(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高考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五)无专业加试和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六)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七)录取具体方式
1、浙江省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批次,执行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若平行志愿投档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
实行院校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录取平行志愿,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仍未满时,学校按规定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实行院校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如第一院校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的录取原则。
(八)学校确实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特殊招生
(一)高职提前招生:按《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二)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按《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执行。
九、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十、学费标准:按照物价、教育部门有关公办院校收费规定执行,不同专业学费标准略有区别,最高为7500元/年,最低为6000元/年。2024级新生学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十一、住宿费标准: 6人间,1200元/年,4人间,1600元/年,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24〕209号)执行。2024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十二、招生监督:学校纪委办(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575-88009038,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575-88009064、88009128、88009130、88009125、88009123
(二)传真:0575-88009063
(三)联系地址及邮编: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312000。
(四)院校网址:
(五)招生信息网:
(六)招生邮箱:
十四、其他:学校提供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并设置综合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绿色通道”等,实行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助学措施,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五、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
2024年4月20日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毕业;其中,经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考招收退役士兵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可放宽为各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三)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居民持《居民居住证》参加报名。
(四)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人,具备报名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高级中学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除外)或在校生;
3.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具体事项
1.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报考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报名前须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制定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
2.报考类别:分类,即: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其中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2)、舞蹈(专业考试代码为3)、音乐(专业考试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5);其他类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代码为2)、学前教育(专业考试代码为4)、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代码为5)、汽车专业(专业考试代码为6)、内地新疆中职班(专业考试代码为7)。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职业技能考试。
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收经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内地新疆中职班”只招我省内地新疆中职班优秀毕业生,均不组织职业技能考试。
3.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申报材料须于4月底前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其他类(退役士兵高职)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不再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加分。
4.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24〕86号)执行。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体检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具体工作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
(二)政策加分按《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考〔2024〕39号)和《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三)招生考试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24〕33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文化考试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3天开始,由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五)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高考报名期间,须公布咨询电话,畅通联系渠道,积极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点击下载】
附件2024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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