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部门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逻辑学、司法文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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