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考网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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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考3+1+2模式是指甘肃新高考方案,甘肃高考改革从2024年开始,2024年首届新高考,采用3+1+2高考模式,高考总分为750分,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1为首选科目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科目,满分100分;2为再选科目,在思想、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1、“3”是什么意思
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2、“1”是什么意思
1为首选科目,考生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3、“2”是什么意思
2为再选科目,考生在思想、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我省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是明确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覆盖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个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首先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再从思想、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共选择3门参加选择性考试。
二是明确考试内容。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三是明确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
四是明确考试时间。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最多允许考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试。考生报考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科目不允许再次报考,不合格的科目可参加相应学科下一次考试。选择性考试从2024年起每年组织1次,与统一高考同期举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次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甘肃高考是全国乙卷,由教育部命题,采用语数外+文综/理综模式。
老高考全国乙卷使用省份:甘肃、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吉林、黑龙江(老高考:仍然使用文理综模式,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均使用全国卷)
1.文史类和理工类
文史类(含体育文、艺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文)、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理工类(含体育理、艺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数学(理)、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2.中职升学考试
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24〕34号)执行。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考试内容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类别与科目的通知》(甘教职成〔2024〕15号)执行。
3.藏文民语类
藏文民语类采用“双记总分”办法。
①以藏文答卷“民考民”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藏语文、藏数学(文/理)、藏文综/藏理综、汉语、英语。科目分值为:藏语文、藏数学(文/理)、汉语、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藏文综/藏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民”英语科目100%、藏语文和汉语各占5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民”藏语文100%、汉语10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藏语文使用“五协”命题试卷,藏数学(文/理)和藏文综/藏理综试卷使用全国统考的翻译卷,汉语、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
②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卷“民考汉”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加试藏语文”、英语。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文/理)、“加试藏语文”、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文综/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汉”英语科目100%、语文和“加试藏语文”各占5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汉”语文100%、“加试藏语文”10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加试藏语文”为自命题。
4.蒙文考试科目为汉语、蒙文综/理综、蒙语文、蒙数学。
5.接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外语科目除外)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汉语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另行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试题中的汉语部分可翻译为本民族文字,用所考科目的语言文字答题;其他各科可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6.统考语种: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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