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策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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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高考等级分赋分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在思想、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总成绩,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为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得到考生转换后的等级分。
等级赋分的优点:一是能够较好地解决再选科目之间分数不等值的问题;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我省往届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符合湖南省情;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四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五是可以科学引导学生选科,保证考生选考的均衡性。
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不同选考科目计入高考成绩。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的难度差异不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也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地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序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区别。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普通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科,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深化统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等;
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
三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四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从2024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建立基于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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