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策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0: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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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高考采用3+1+2模式,选科组合有12种,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统考科目,物理和历史必选一科,另外从化学、生物、、地理4门中任选2门,具体选科组合如下,供大家参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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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目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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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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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科目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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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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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化学 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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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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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思想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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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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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化学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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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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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化学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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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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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化学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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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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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化学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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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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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生物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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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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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生物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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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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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生物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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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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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生物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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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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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思想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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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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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化学 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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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考的考试科目为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6门科目。
选择考的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规定的相关内容。
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主要是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第一,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目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第二,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第三,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高中一年级学习结束后即可选择,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科目,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以更改。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还会暂时下滑,这属于正常现象;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补课。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选择考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以原始分呈现,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按照等级赋分办法转换后的等级分呈现,并计入考生总成绩。
2024湖南高考加分政策已经公布,以下是各加分项目详细介绍,供大家参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
(5)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5分。
上述(1)-(5)项为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于向全国所有在湘招生高校投档时使用。
(6)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
(7)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
(8)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3分。
(9)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3分。
上述(6)-(9)项为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以上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37.以上所有高考优惠加分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市校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高考民族优惠加分资格审核按照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湘民宗通〔2024〕10号)规定执行。
38.特殊情况降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1)所有来湘招生高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其中,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对口招生艺术类(音乐、美术、服装)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艺术类专业招生降分政策按《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2〕56号)规定执行。
(2)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院校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须将其招生计划单列院校专业组,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9.定向就业(不含非生源定向就业)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20分,且不得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学。
40.非生源定向就业(简称“定向”)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定向就业计划只招收非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1.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含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区(含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分为三类,具体条件和审核办法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4〕11号)要求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80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民族班录取时,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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