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动态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3日 14:19:14
院校动态 微信公众号
作为热门的财经类院校之一,湖北高考网团队整理了东北财经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包含招录规则介绍,想报考东北财经大学的考生重点关注。
全部高校:2024年全国重点高校招生章程汇总
东北财经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东北财经大学(国标代码:10173)是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学校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本科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三至六年。
第四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份生源情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录取。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与2024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第六条日语专业只招收日语、英语、俄语、法语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的注册会计师方向和国际会计方向、萨里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七条专业设置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生·学年)
|
|
1
|
020241
|
经济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720
|
2
|
020242
|
经济统计学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720
|
3
|
020249T
|
数字经济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经济学
|
待定
|
4
|
020241K
|
财政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720
|
5
|
020242
|
税收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720
|
6
|
020301
|
金融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720
|
7
|
020302
|
金融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8
|
020303
|
保险学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9
|
020304
|
投资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10
|
020305T
|
金融数学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11
|
020310T
|
金融科技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12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720
|
13
|
030101K
|
法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法学
|
4800
|
14
|
050207
|
日语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5100
|
15
|
050262
|
商务英语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5100
|
16
|
050301
|
新闻学
|
4年
|
3-6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17
|
050303
|
广告学
|
4年
|
3-6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18
|
071201
|
统计学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5200
|
19
|
071202
|
应用统计学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5200
|
20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待定
|
21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22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23
|
120241
|
管理科学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24
|
12024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25
|
120801
|
电子商务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26
|
120243
|
工程管理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27
|
12024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28
|
120248T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720
|
29
|
120241K
|
工商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0
|
120242
|
市场营销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1
|
120246
|
人力资源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2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3
|
120243K
|
会计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720
|
34
|
120244
|
财务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5
|
120247
|
审计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6
|
120248
|
资产评估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7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8
|
120402
|
行政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39
|
12040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40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41
|
120902
|
酒店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42
|
120241H
|
工商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60000
|
43
|
120244H
|
财务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60000
|
44
|
120901H
|
旅游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60000
|
45
|
120243
|
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5000
|
46
|
020301
|
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25000
|
47
|
020241H
|
经济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48000(国内)
|
48
|
020301H
|
金融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48000(国内)
|
49
|
120243H
|
会计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48000(国内)
|
50
|
120244H
|
财务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48000(国内)
|
注:专业代码后标注“H”的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待定专业收费标准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为准。
第八条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书。
第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标准依据招生当年、实施招生录取前的最新规定执行。学校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学费收费标准:
(一)会计学、金融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收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专业5720元/生·学年;
(二)日语、商务英语专业5100元/生·学年;
(三)法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4800元/生·学年;
(四)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0000元/生·学年;
(五)国际商学院会计学、金融学专业2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000元/生·学年;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就读期间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外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学生需考虑到外方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及汇率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专业5200元/生·学年。
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根据该专业类内较高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专业分流后,按照学生分流专业的学费标准退还已缴纳学年超出部分学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第十二条学校以品学兼优学生为奖励对象,设有多种奖学金;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资助对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为主,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金额2750元/生·年。
第十三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萨里大学合作创建了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和旅游管理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方式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求。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的学历、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的书。
第十四条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多所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方式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求。具体如下:
(一)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UK2A20040912O)
(二)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UK2A20040913O)
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4+0”双学位模式,学生在东北财经大学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书(国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的学生也可以在后两年自愿申请赴英方大学学习。
(三)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CA2A20020910O)
学位颁发具有两种形式:第一,双学位形式。学生在完成前两年国内阶段学习后,如果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自愿申请赴国外合作大学学习。按照项目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书(国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第二,单学位形式。学生在国内学习,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与书。
(四)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AU2A20030087O)
该项目为“3+1”模式,学生须在国内学习三年,在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外方求后,将在国外合作大学完成最后一年专业课程学习;按照项目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书(国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学生在就读期间如因课程或语言成绩未达到出国求,或因个人身体、家庭等原因提出不出国申请,经批准可继续在东北财经大学学习;学生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书。
具体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以实际发布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志愿模式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符合相关规定并无专业受限情况,均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状况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对按专业(类)报考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包含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学校按投档专业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对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按专业组报考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无“专业级差”,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作为划分专业的标准。
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教育部和各省份规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
(2)教育部规定享有“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
(3)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
(4)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科或“3+1+2”模式按专业组报考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或“3+1+2”模式按专业组报考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无文理分科(“3+3”模式按专业组报考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部分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该部分专业含日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项目)。
第二十二条对内蒙古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第二十五条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招生,具体专业类所包含专业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及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按专业类录取学生大学二年级依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确定专业。
对于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等计划类型,按具体专业安排的招生计划,学校按具体专业对所录取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也可选择参加专业类分流。
第二十六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港澳台侨录取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本章程执行;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声明:本文由湖北高考网团队(网址:https://www.hbgkw.com)排版编辑,内容来源于阳光高考,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篮球(男):后卫0-2人、边锋0-3人、中锋0-2人,本项目计划总数不超过5人。
篮球(女):后卫0-2人、边锋0-3人、中锋0-2人,本项目计划总数不超过5人。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1.曾为或当前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的运动员;
2.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四)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规定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网上报名时,考生填写的“运动项目”与“测试项目”需一致;其中,“测试项目”需具体填写至小项,填写格式为“项目(小项)”,如:篮球(边锋)、田径(1500米);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小项。
(四)学校于2024年3月5日前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及考生的运动水平,择优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寄送材料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说明:按项目求测试相关专项技能(各项目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请在报名系统中下载)。
(三)参加测试的所有考生应当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学校途中及测试期间),报到时向学校交验保险单原件。
(一)参加体育专项测试考生须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根据所在省份规定参加并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
(二)学校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确认的结果,依据教育部公示,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合格考生名单。
(三)考生报名材料审核贯穿于整个招生录取过程,如发现不合格者,将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择优录取专项测试合格考生。
(六)专业安排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文化课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在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目录和考生所在省份投放的招生专业内综合确定。
(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监督电线;邮箱:
(二)测试结束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发现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或撤销公示,已经录取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对高水平运动员进行专项复查,经复查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学籍,并勒令退学。
(四)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联系部门: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梓楠楼337室)
声明:本文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由湖北高考网团队-(网址:www.hbgkw.com)综合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湖北高考网 微信公众号、抖音号
815 阅读
805 阅读
773 阅读
615 阅读
385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