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动态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09: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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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精神,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高长期学习和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高中毕业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202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志向远大、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类)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150人,其中校本部90人,威海校区60人。
鉴于我校实际办学情况,校本部(不含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筹))与威海校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采取“统一组织、分别报名、分别认定、分别录取”的原则,校本部与威海校区不得兼报,校区之间不能调剂,优惠政策不能互认。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包含专业(类)
校区 | 所含招生专业(类) |
校本部 | 机械类、土木类、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设计学类、经济管理试验班、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交通运输类、能源化学工程、化学类 |
威海校区 | 船舶与海洋工程、环境工程、能源化学工程、生物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经济管理试验班 |
注:1、浙江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办网站查看我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求,选考科目符合求方可报考。
2、高校专项计划在除浙江外的其他省(区、市)仅招收理科考生。
3、考生须从报考校区包含的专业中选择六个专业并进行优先级排序作为志愿,且必须服从调剂。
4、请考生注意在“确认志愿”前详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报名步骤包括: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自述(报名系统内填写)。
(2)高一至高三历次期末考试及高三阶段三次模拟考试成绩单原件(必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模拟考试不足三次用高三月考或高三期中考试成绩代替)。
(3)考生如有获奖经历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4)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求的其他材料。
2、报名申请表上传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由考生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将填写完整、中学签字盖章后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后,即完成报名。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
四、选拔程序及录取办法
1、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求,2024年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初审。
2、考生材料初审
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合理确定参加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核的考生名单。2024年5月30日前公布审核结果,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注: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及公示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初审合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办网站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初审合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初审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地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分),可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位置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包含专业,专业服从调剂,我校根据公布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如录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哈工大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满足前三个志愿之一。如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哈工大在生源地省份模拟投档线,我校根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注:(1)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取得校本部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按校本部模拟投档线执行,取得威海校区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按威海校区模拟投档线执行。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综合考虑划定的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求。
(3)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求为AA。
(4)浙江考生必须满足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求方能录取,考生选考科目问题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保证所有的报名材料清晰可辨,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上传错误的材料我校不予审核。
2、已经报名我校自主招生且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
3、哈尔滨工业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事宜,请不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4、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审核、录取等有关求后再进行报名。
六、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设立投诉举报电线。
七、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线传真
网址:电子信箱:/p>
威海校区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264209
电话;传真
网址: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4年4月15日
声明:本文部分信息来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由湖北高考网团队-(网址:www.hbgkw.com)综合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根据去年安排,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已公布。想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的同学可以参考简章内招生专业及人数。
推荐阅读:2024年36所高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汇总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2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4〕1号)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4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亦称“强基计划”),探索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热爱祖国、志向远大、高考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对报考的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报考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在数学、物理、信息学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或二等奖,且有志于将来从事报考专业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省份
1. 招生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求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求见下表。
强基计划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求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求,应用物理学专业不招收患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2. 招生省份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省份投放专业及招生计划数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一)强基计划报名
4月10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报名平台(网址:),按平台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根据分省投放专业计划选择一至四个专业(区分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以考生报名系统内数据为准)作为专业志愿,并可自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名截止后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及其他报名信息均不得修改。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是否参加强基计划校考
6月11日至6月18日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并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考核或逾期未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入围资格。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的前提下,按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4倍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末位同分均入围)。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破格入围,且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考生入围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并以入围专业作为最终的专业志愿进入考核环节。
6月26日前完成强基计划入围工作,并公示入围标准。我校届时将同步发布考核具体安排,请入围考生留意我校本科生招生办网站的相关通知。
(五)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6月30日至7月3日期间进行强基计划考核(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两部分),具体考核时间见准考证。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考察考生在入围专业领域内的志向兴趣和学习科研能力等,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过程中我校将对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考察。
2.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项目为一分钟跳绳。强基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体质测试,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须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或安排补测。
3.校考成绩
我校以综合面试成绩为校考成绩,体育测试成绩仅设合格线,不计入校考成绩。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体育考核测试合格是录取的基本条件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考生高考成绩(折合为百分制)*85%+校考成绩(百分制)*15%。
3.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按入围专业排队,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如存在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同专业第一类考生的录取标准的,我校予以预录取,录取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分省计划;未达到对应录取标准的,不予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将按照单独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采用单独编班,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养模式,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1.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办法
强基计划将根据各专业分阶段培养目标和培养求,开展阶段性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对于阶段考核未达到求的学生,转入该专业普通班学习。
2.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完成强基计划本科阶段学习,达到强基计划培养求的学生采用“本硕博”或“本博”衔接培养模式在各专业相关衔接方向继续培养(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本硕博”衔接模式培养的学生,硕士、博士阶段可在我校校本部、威海校区、深圳校区之间跨校区学习。
3.其他激励机制
学校将从未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角度出发,强化强基计划学生的基础能力,配备优秀教师承担课程任务;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进入院士、杰青等创新团队创造条件,并为其开放各类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
学校还将多渠道筹措经费,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强基计划的经费投入,资助强基计划优秀学生到国际顶尖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联合培养;学校单独设立面向强基计划学生的奖助学金,奖励学习优异的学生,鼓励他们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得调转专业。
(四)综合面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考核的考生如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哈尔滨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哈尔滨工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强基计划专项咨询)
传真
网址: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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