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动态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0:13:25
院校动态 微信公众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首都医科大学是北京市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教育部批准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位于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顺义校区(即燕京医学院)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
第二条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管理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及本校的办学条件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首都医科大学设立由主管校领导及招生、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校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实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与承诺。
第五条首都医科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办学情况
第六条首都医科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右安门校区、顺义校区两个校区办学,本年度招生包括专升本、高起专两个层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定向)、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高起专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其中,专升本临床医学(定向)专业和高起专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为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培养的专业,不面向社会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第七条招生专业情况
1、面向社会招生专业
(1)右安门校区:专升本层次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上课地点在右安门校区。
(2)顺义校区:专升本层次临床医学、护理学,上课地点在燕京医学院及郊区教学医院。拟开设顺义区、密云区、平谷区、通州区、房山区、怀柔区6个教学班。
2、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培养的专业:即专升本临床医学(定向)专业和高起专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不面向社会招生。报考以上两个专业的考生,必须是经过北京市卫计委选拔、审核、推荐的人员,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临床医学(定向)专业招生简章》、《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起专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招生简章》。报考这两个专业的考生,在参加北京市成人高考入学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均需再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一门专业课加试。
第八条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学年制。专升本学制2.5-3年,高起专学制3年。
第九条相同层次的相同专业因办学地点不同使用不同的专业代码,右安门校区使用一个专业代码、燕京医学院及各郊区教学班共同使用一个专业代码,请考生在报考时注意按照上课地点选择专业代码,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上课地点。
第十条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习形式为业余学习(不安排住宿),授课方式以面授为主、辅助远程教学。上课时间按上课地点不同有所区别,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占其中一天连晚上)、工作日(占一个半天连晚上)。
第十一条学校按北京市教委审核的学费标准分学年收取学费。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为高起专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2600元/学年.人,专升本各专业2700元/学年.人。
第四章 报名条件及地点
第十二条面向社会招生的专业,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否则不能进行新生电子注册且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大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第十三条报考专升本层次的考生,其原有专科专业应与所报专升本专业一致或为相关相近专业。
第十四条全国劳动模范、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免试入学。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所有考生可以就近报名确认,北京户籍考生若享受边远山区照顾则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确认。考生应遵守诚信原则,确保报名信息准确。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首都医科大学在录取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级纪检部门监督下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本校的录取原则为依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符合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所报志愿不能录取时,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有计划剩余学校的志愿征集录取。
第十八条符合国家规定的提档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计入总成绩,提档照顾政策具体条款请参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网页。
第十九条学校具有根据实际上线考生人数调整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停办部分专业的办学自主权,对招生人数不足30人的专业可予以合并或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第六章 新生入学和复查
第二十条首都医科大学以快递方式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报到说明,学生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求完成交费、报到和注册手续,对逾期两周未报到或未缴费,且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七章 毕业
第二十二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者,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各专业招生详情请见2024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五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颁发的文件执行。
首都医科大学校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邮政编码:100069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p>
招生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声明:本文部分信息来源于首都医科大学招生网,由湖北高考网团队-(网址:www.hbgkw.com)综合整理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日前,首都医科大学发布了2024年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章程,湖北高考网网整理,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全称为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位于右安门校区,地址为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燕京医学院位于顺义校区,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4号。
第三条首都医科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北京市属公办重点大学,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首都医科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
|
1
|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门头沟区)
|
三年
|
20
|
0
|
2
|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大兴区)
|
三年
|
9
|
0
|
3
|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通州区)
|
三年
|
9
|
0
|
4
|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顺义区)
|
三年
|
9
|
0
|
5
|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昌平区)
|
三年
|
13
|
0
|
6
|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平谷区)
|
三年
|
20
|
0
|
7
|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怀柔区)
|
三年
|
20
|
0
|
8
|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密云区)
|
三年
|
20
|
0
|
9
|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延庆区)
|
三年
|
30
|
0
|
合计
|
150
|
0
|
||
备注:(1)该专业为定向招生,考生只能填报户籍所在区的专业; (2)免学费和住宿费; (3)预录取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毕业后在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职业(无编制)。
|
第六条报名条件
1.已参加北京市2024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3.本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确保能够参加三年全日制学习。
4.热爱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志愿为本地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5.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规定。
(1)对考生视力的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对考生听力的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4)肝功能异常者不报考;
(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6.招生范围为招生专业限定区的考生,即户籍为门头沟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考生。不支持跨区报考。
第七条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先登录我校网站进入“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相关求进行信息采集,然后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1.报名网址:。
2.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8:30--3月26日12:30。
第八条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3月30日--31日8: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3.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表:考生在我校“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此表必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复印户主及本人户籍页)。
(4)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5)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正反面(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操行评定的原件及加盖毕业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往届高职毕业生携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携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或区县民政局开据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高中或中职阶段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7)考生须携带2024年高考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费100元/人。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连同我校求携带的原件于现场确认时交予我校招生办公室。考生所交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第四章考试办法
第九条入学考试分为笔试和复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笔试和复试。
1.笔试:满分300分
(1)考试内容:我校参加北京市公办高职联合命题的笔试;考试内容是语文、数学、英语的综合试题,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2024年4月5日上午9:30-12:00。
2.复试:满分50分
(1)参加复试人员比例:笔试成绩出分后,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划线,各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参加复试的人员。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招生网,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将在网站上公布。
(2)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常识、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应变能力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专业潜能等。
(3)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学校招生网站,网址为。
第十条加分政策
1.应届毕业生: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者;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加10分计入总成绩。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区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加5分计入总成绩。
2.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三等功(含)以上者,加10分计入总成绩。
3.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的学科类竞赛(数学、语文、物理、化学、生物、英语、科技类)三等及以上奖项,加10分计入总成绩。此类别取得多个奖项,最多只加10分。
以上奖励加分政策同类别不累加,不同类别可以累加。每名考生最高只可享受20分的加分。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我校严格审核后确定加分成绩。
第五章录取办法
第十一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及学院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复试成绩+加分成绩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考生只可填报户籍所在区的专业,不得跨区填报专业。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根据考生所在区计划名额数,按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区之间不进行跨区调剂。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农村户籍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如果部分区上线考生人数低于计划数,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所在区。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与所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协议后,报学校高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我校将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送所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考生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第六章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求详见我校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七条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经确认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办学地点:根据教学安排需,教学过程在首都医科大学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进行。临床阶段教学在首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进行。
第十九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二十条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设有三好生、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多项奖项。
第七章学生就业
第二十一条学生依据就读前和区卫健委所签协议由各相关区卫健委统筹安排,毕业后在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服务期以协议签署年限为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首都医科大学高职自主招生。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声明:本文来源于首都医科大学招生网,由湖北高考网团队(网址:www.hbgkw.com)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
湖北高考网 微信公众号、抖音号
815 阅读
806 阅读
774 阅读
616 阅读
387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