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动态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6:07:37
院校动态 微信公众号
近期,北京中高考网从中国石油大学本科招生网获悉,202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设有北京校区和克拉玛依校区。
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北京校区招生代码11414。北京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北京校区学习。
克拉玛依校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克拉玛依校区招生代码19414。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克拉玛依校区学习。
第三条 我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对于我校北京校区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校区本科毕业证书;对于我校克拉玛依校区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生学士书。
第四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3号)和《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成立以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宣传、录取、特殊类招生选拔考试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设在我校北京校区教务处,其职能如下: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4.组织进行普通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5.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6.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8.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考资格
第八条 报考资格执行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下列情况没有报考限制:
1.往届生报考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2.学校录取时对男女生比例不作求,对女生报考没有限制;
3.除英语专业外,不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但学校日常教学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并求本科毕业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十一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
第十二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三条 提档原则。我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的本科一批分数线。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提取考生档案。平行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取考生档案。
我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总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专业录取以实际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当总分和专业志愿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2.对于顺序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后,不再提取志愿考生的档案;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时,依次提取第二、第三志愿等考生档案,比照第一志愿的方法进行录取;对于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提档比例完成招生计划后,不再提取志愿考生的档案;若未完成计划,按省招办安排将剩余计划进行志愿征集、录取,如仍无法完成,学校收回该省的剩余计划,转入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调剂和退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报考英语专业的,外语必须为英语,求参加省招办口语加试,并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
5.对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6.对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求为AB+(含)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已被我校认定具有的普通自主招生资格(含“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须达到同样等级时,方能享受相应降分优惠。
第十五条 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
1.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有关招生章程执行;
2.我校北京校区在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和等六省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参照以上原则,被录取后到河南省郑州市黄河科技学院、云南省昆明市云南民族大学就读一年预科,预科成绩合格后,下一年转入我校北京校区学习。
第五章 入学后复查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水平运动员须通过体育复测后,方可入学。
第十七条 新生未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的审批与标准。
我校北京校区按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1)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勘查技术与工程(测井)、海洋油气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和英语专业为5500元/生·学年;(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为5200元/生·学年;(3)经济学类(含能源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5000元/生·学年。
我校克拉玛依校区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专业均为3500元/生·学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国家、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我校设置了多种奖助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通过奖、贷、补、助、免等各项学生资助管理措施,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49
咨询电线(传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
E-mail:/p>
网址: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声明:本文来源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网,版权归原平台及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有更多问题,请关注湖北高考网微信公众号(ID:湖北高考网)以及2024年北京高考交流平台: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简称“石大”,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军都山南麓,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4]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学校将在2024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结合石油石化学科和专业特色,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有省市级竞赛或相关证书等证明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人数和专业
学校自主选拔面向全国范围招生,实际录取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理科考生可填报专业有:地质工程、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化学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工商管理类专业。
文科考生可填报专业有:工商管理类和英语专业。
三、报考程序和时间
学校将报名视为考查考生诚信水平、个人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的重环节,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理解各报考程序和求,严格遵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安排,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失去考试机会。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月6日)
所有考生须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网登陆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请考生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
报名系统中,须如实、完整填写并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自主选拔录取高中成绩鉴定表》(简称“成绩表”),两张表格中除了签字、盖章和综合评价外,均须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获奖情况”和“社会活动”栏中按等级或重程度依次填写,重项目放前面。
在申请表的“申请理由”一栏,设置类别有数学、物理等组别,该项由学生自愿选择,所选类别可以与竞赛获奖科目不同。面试将根据“申请理由”一栏中所选择的项目分组进行。
(二)邮寄初审材料(截至2024年1月6日(以EMS邮戳为准))
考生须使用A4纸打(复)印相关材料,并务必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
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无须封面),包括:
1.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
2.成绩表(同上,除签字和综合评价外,不得手写,否则视为无效);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正反面);
4.个人自荐报告(手写1200字左右,重点阐述感兴趣的专业领域和原因、进入高校之后的设想等);
5.相关支撑材料:校荐材料、获奖证书、特长等证明复印件等。
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网上报名材料和完整的纸质报名材料缺一不可。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己保留重原件。
(三)查询初审结果(2024年1月18日开始)
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2024年2月28日之前)
由学校确认的考生,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到当天经审核盖章后,准考证生效。
(五)报到审核(2024年3月1日)
考试报到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证书等原件,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办接受现场报考资质审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2024年3月2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理科科目为数学和物理,文科科目为数学和语文,考试时间为上午2小时。
面试为当天下午,根据学生在申请表“申请理由”一栏中所选择的项目分组进行。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工作。
(一)初审: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参加考试,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查学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名单确定: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文理科类型,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绩,择优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四)专业认定: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认定考生的专业。
(五)名单公示: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明确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六)高考志愿填报: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填报志愿时应按照省级招办填表求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填报在自主选拔录取相应批次;未按照以上方式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七)照顾政策: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省份的考生,照顾分数为20分,省份按照比例折算。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分数线)达到我校在该省统招录取考生最低分数(不参考具体专业分数)下20分(或折算)之内,即可录取到被认定的专业。自主选拔录取批次提前的省份,按投档线测算值执行。
五、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一)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荐中学和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10号)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含专业介绍):
电子信箱:/p>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务处
邮政编码:102249
七、本招生简章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湖北高考网 微信公众号、抖音号
815 阅读
806 阅读
774 阅读
616 阅读
387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