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动态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6: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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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石油大学发布了2024年招生简章,总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专业录取以实际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当总分和专业志愿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的办学宗旨,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设有北京校区和克拉玛依校区。
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北京校区招生代码11414。北京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北京校区学习。
克拉玛依校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克拉玛依校区招生代码19414。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克拉玛依校区学习。
第三条北京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校区本科毕业证书;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生学士书。
第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24〕1号),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北京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和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政策及各省(区、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决议,各自完成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包括编制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报考资格
第八条报考资格执行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九条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下列情况没有报考限制:
1.往届生报考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2.学校录取时对男女生比例不作求,对女生报考没有限制;
3.除英语专业外,不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但学校日常教学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三条提档原则。学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的本科一批分数线。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提取考生档案。平行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取考生档案。
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按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浙江省、上海市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提档。
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1.总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专业录取以实际考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当总分和专业志愿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2.对于顺序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后,不再提取志愿考生的档案;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时,依次提取第二、第三志愿等考生档案,比照第一志愿的方法进行录取;对于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提档比例完成招生计划后,不再提取志愿考生的档案;若未完成计划,按省招办安排将剩余计划进行志愿征集、录取,如仍无法完成,学校收回该省的剩余计划,转入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调剂和退档: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报考英语专业的,外语必须为英语,求参加省招办口语加试,并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
5.对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6.对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求为AB+(含)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已被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认定具有普通自主招生资格(含“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须达到同样等级时,方能享受相应降分优惠。
7.浙江省、上海市生源考生所填报专业须满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4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求。
第十五条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
1.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有关招生章程执行;
2.学校北京校区在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贵州、云南和八个省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参照以上原则,新疆协作计划的预科生被录取后在云南省昆明市云南民族大学就读一年预科,其他省份的预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黄河科技学院就读一年预科,预科成绩合格后,下一年转入学校北京校区学习。
第五章入学后复查
第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水平运动员须通过体育复测后,方可入学。
第十七条新生未按录取通知书中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附 则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
我校北京校区按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1)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勘查技术与工程(测井)、海洋油气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和英语专业为5500元/生·学年;(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和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为5200元/生·学年;(3)经济学类(含能源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5000元/生·学年。
我校克拉玛依校区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均为3500元/生·学年,俄语专业为3800元/生·学年,经济学、会计学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
第十九条奖助学金。国家、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学校设置了多种奖助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通过奖、贷、补、助、免等各项学生资助管理措施,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
北京校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49
咨询电话
传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E-mail:/p>
网址:
克拉玛依校区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34000
咨询电话
传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网址: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与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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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高考网忆梦老师在天津大学本科网获悉,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书。
第四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 五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组、招生办公室机构组成。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纪委的党委、分管教学的 副校长、各教学院部的负责人、教务处等相关部处的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 作。成立本科招生工作组,负责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宣传、录取、特殊类招生考试等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 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咨询的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工作。
第七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监察处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微博)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按专业级差的方法对进档考生安排录取专业,第1、2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3分,第2、3专业志愿间专业级差2分,专业志愿间无专业级差分。
3。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及以上等级,报考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 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及以上等级。对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实行专业级差的办法(按录取原则第2 条执行),当高考成绩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A+A+、A+A、AA、A+B+、A+B、AB+、AB依次录取。
4。 当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综合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求其外语语种为英语,对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求。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 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 划。
7。 录取时,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 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9。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24﹞2号),及我校按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
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线 传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
第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 条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 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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