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策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8日 10:20:03
高考政策 微信公众号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福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刘剑津发布了福建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2023年起我省高考加分政策大瘦身,取消加分的项目有两类,一类是全国性加分项目,一类是地方性加分项目。具体现将主要内容转发如下。
一、取消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从2023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具体项目内容见附件)。2023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上述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以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其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对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二、取消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从2023年1月1日起,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填报省内高校部分农林类专业考生投档时加10分”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023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调整为3分。
一、保留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山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4项加分分值为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分值为5分。
二、保留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保留“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项,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2023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项目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下一步,福建省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教育部文件精神,做好高考加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学校要精准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高考加分的政策规定,做好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维护高考公平公正,确保政策调整平稳顺利实施。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23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2023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项目有关称号者,不再具备高考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因公牺牲人民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子女;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烈士子女。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1.山西省少数民族全部不加分
其次我们看到第二类省区,只有一个山西省。山西省对少数民族考生不加分,仅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也不区分少数民族聚居区。
而后我们看到第三大类的省区,这些省区根据教育部文件的规定,在执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时采取了根据聚居地点区别对待的规定。包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共22个省区。由于各省少数民族情况很不相同,因此采取的政策也有很大的区别。但是这些省份基本上采纳了教育部规定,本省“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到加分照顾。
2.新疆只要报考其他民族招生计划就加分
而在新疆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更有点“意思”。看似在民族之间更加“公平”。少数民族报考汉语言招生计划(民考汉)或者汉族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招生计划(汉考民)都享受加分待遇。新疆规定:
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3.少数民族只要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就加分
在伟大的自治区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规定更加简单明了,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推荐阅读:
2023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将取消5项高考加分政策2023年福建高考加分项目2023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条件及项目2023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湖北高考网 微信公众号、抖音号
952 阅读
710 阅读
601 阅读
513 阅读
513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