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刑事诉讼法、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民法典、国际法、行政法、逻辑法、律师实务、会计学基础等科目的知识。同时,考生也应具备较熟练地应用有关法律知识和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并能从事法学实务及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三)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
持香港、澳门、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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