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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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资料 第三章 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一、 教育法的制定 法律制定就是国家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 法律和法规的活动,又可称为立法。P67.d1D5 教育法的制定是国家法律制定活动的一部分,它是有专门的机关 和一套制度所构成的国家立法体制来实现的。 要建立完善的法制,首先要有完善的立法体制。 (一)立法权限的划分 1.立法权限划分概说 主要参考 P52-59《教育法的法源》 ☆立法体制,目前主要有单一的立法体制、复合的立法体制、制 衡的立法体制,以及若干特殊的立法体制。P68.1D2 广义的立法,是指有关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各种 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P68.2.2 狭义的立法,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据法定权限 和程序制定具体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P68.2D2 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P69.1.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 法权;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制定行政法规的职权; 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 的特点,行使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职权。 2.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P69) 全国的立法权利:P69.D2S1 修改宪法;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P53:“有全国和制定和发布的,通 常规定和调整某一方面带根本性、普遍性的法律”如刑法、民法等。 改变或撤销会的不适当决定。 全国会的立法权:P69.D1S1 3.最高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权限 (P70) 可编辑修改 精品资料 4.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限(P70) 5.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规章的权限(P71) (二)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中,必须履行 的法定步骤。P72 1.法律议案的提出 任何人都有权提出法律议案? P72.d2D3 2.法律草案的审议 3.法律的通过 宪法须经全国人民代表的三分之二通过;其 他的半数通过即可。最重要和最有决定意义的一步。P73.d2&3 4.法律的公布 (三)行政法规、规章的发布 p75 国家主席根据……..决定。公布法律;P74.2.1 授权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行政法规,在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章,由 教育部部长签署发布。P75.1.4 二、教育法的实施 (一)法律实施概说 法律实施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团体和广大公民 在自己的实际活动中使法律规范得到实现。P76.2.1 因此法律实施的过程就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应用,就是将 法律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 系,进而将体现在法律中的国家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的过程。 ☆ ☆法律规范可分为禁止性规范 P76.d1.9 ☆ 义务性规范 P76.d1.15 ☆ 授权性规范。P76.d1.D5 ◆法律的实施可以有两种方式:即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二)法律适用 广义的法律适用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 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法律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 织的专门活动。狭义的法律适用则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 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P77.2.1 适用和遵守的不同是它具有强制性。P77.2.D1 教育法的适用有以下种情况:P77.d2-78s2 第一, 权利的行使需国家机关支持; 可编辑修改 精品资料 第二, 纠纷的解决; 第三, 违法行为的制裁。 法律的适用是一种特殊的国家管理活动形式。P78.2.D14 ( 三)法律遵守 法律的遵守是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 求去行为。 守法的主体:一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和社会团体、 企事业组织。二是所有公民。 守法的内容: 首先,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 其次,还要遵守所有符合宪法和法律的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一切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教育法有效实施的条件 P79.d1.D2 首先,应提高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 其次,法律要有实效性。P80.d1.1 再次,执法要有严肃性。P81.d1.1 三、教育法的监督 (一)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首先表现在对其所制定和颁布的宪法、 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此 外,国家权力机关还可以就某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在自己所辖范 围内进行检查。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还表现在他对行政机关、审判机 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监督。 (二)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 司法监督主要包括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和法院等机关的司法监 督和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司法监督两个方面。 (三)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的相互监督和 特设的行政监察机关对行政的监督。在教育系统内,有一种特殊的对 教育工作的监督,即督导制度。 (四)社会监督和执政党的监督 通过执政党对国家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是我们党和国家组织生活 中的一项根本制度,也是保证执政党的领导地位的重要方式。 社会监督是各种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对教育所进行的 一种监督形式,主要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控告和申诉等形式进行。 可编辑修改 精品资料 逻辑结构图 思考题 1. 我国立法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2. 法律是如何产生的? 3. 举例说明法律有效实施的条件。 4. 教育法监督的途径有哪些?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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