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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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十堰自考转考开始时间:2月27日

十堰自考网 来源:湖北自考网

  转考条件: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及身份确认。

  ③外省转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3月25日,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

  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首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或考试通知单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

  1.考生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政务服务网”,网址:)提出申请,申请前应先在该网站完成注册,注册时所填身份证和手机号信息应与考生服务平台上信息保持一致,注册完成后在政务服务网提交转考申请(见附件4)。

  2.考生申请后需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政务服务网,由考籍所在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考办集中办理。

  网上转考时,由于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办理信息更正: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提供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的办理按照全国考办有关规定执行。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办理。确需考生现场办理的,务必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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