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学考试一年考两次,分别在四月份和十月份,考生第一次报考最少报一门科目,最多4门,考试未的科目可多次重复报考;自学考试采取学分积累的方法,考生所报专业所有课程,经毕业论文答辩,即可获得主考院校的本专科毕业证,全国认可学历。自学考试所拿本科毕业证和“学校专升本”后所拿本科证书的效力和社会待遇相同。
山西省2009年10月报考专业简表
层次
|
主考院校
|
开设专业
|
备注
|
本
科
段
|
山西大学
|
行政管理、法律、教育管理、经济学、社会学、旅游管理、英语、新闻学、化学教育、物理教育、档案学、计算机网络、教育学
|
毕业者获主考院校本科学历
文凭,国家承认学历
|
太原理工大学
|
工商企业管理、工业工程、电力系统自动化、计算机及应用
|
||
山西财经大学
|
会计、市场营销、社会工作与管理、物流管理、金融
|
||
山西师范大学
|
教育学、汉语言文学、电子工程、思想政治教育、数学教育
体育教育 |
||
山西农业大学
|
农村经济管理、畜牧兽医、农学、生物工程
|
||
北京邮电大学
|
计算机通信工程、邮电管理工程
|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公安管理
|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监所管理
|
||
太原师范学院
|
餐饮管理、小学教育
|
||
长治医学院
|
护理学
|
我要咨询
湖北高考网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