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考网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4: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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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新高考选科要求与专业对照表已经公布,供2024届考生参考,2024届考生仍参考以往公布的专业选科要求,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最新消息为准。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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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4年普通高校拟在吉林省招生的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pdf:
2024年普通高校拟在吉林省招生的专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pdf:
关于发布2024年拟在吉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24〕3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4〕19号)精神,我省从202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
各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要求,编制完成了2024年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报送至教育部。我省将各普通高校报送的2024年拟在吉林省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进行了汇总、整理,现予以公布,供我省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学生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专业共计54277条,其中本科专业32555条,专科专业21722条。
二、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结合拟报考普通高校及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科目。
三、普通高校招生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地理(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地理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地理(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地理的考生方可报考。
四、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是普通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要求自主确定的。因培养要求不同,相同专业在不同高校可能会有不同选考要求。
五、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因部分普通高校尚不能确定2024年在我省招生的具体专业,招生当年并非现有编报的普通高校、专业(类)都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且2024年还可能有新增普通高校或招生专业(类)安排招生;另普通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类)并非都会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普通高校在招生当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的招生计划。综上,2024年在我省实际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类)是否在我省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最终以2024年普通高校在我省公布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吉林高考3+1+2模式是指吉林新高考方案,吉林高考改革从2024年开始,2024年首届新高考,采用3+1+2高考模式,高考总分为750分,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1指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每门满分100分,总分100分;2指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1、“3”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
2、“1”
选择考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3、“2”
再选科目思想、地理、化学、生物学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类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合格考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考试科目。合格考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科目。选择考设置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其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思想、地理、化学、生物学为再选科目。
(3)考试对象。合格考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选择考对象为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4)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考范围为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考范围为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5)考试组织。合格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编排考场、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报告成绩;信息技术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报告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选择考所有科目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编排考场、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报告成绩。
(6)考试安排。合格考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其中,历史、地理、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学(含实验操作)在高一下学期末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物理(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在高二上学期末考试;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选择考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7)成绩呈现。合格考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考成绩永久有效。选择考首选科目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以等级转换分呈现,选择考成绩高考当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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