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考网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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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招生委员会,各市(州)司法局:
根据教育部、司法部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司法行政类院校司法行政类专业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中央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职业学院。
报考中央学院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青海省本科一段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职业学院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中央学院司法行政类专业均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职业学院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
二、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一)考察
1.时间。考生考察工作定于6月9日至24日进行。
2.流程。考生须填写《司法院校司法行政类专业2023年招生考察表》(见附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考察,由派出所作出考察意见。
3.要求。公安机关作出考察意见为合格且报考三所院校的考生要妥善保管招生考察表,在入学报到时由本人自行交给院校。未进行招生考察的或者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填报三所司法院校司法行政类专业志愿,司法院校不予录取。
4.相关表格。请考生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自行下载打印《司法院校司法行政类专业2023年招生考察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因疫情原因,三所院校今年暂停组织考生的集中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考生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由招生司法院校依据投档考生电子档案中的《2023年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根据有关文件和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州)司法局积极协调当地门,就司法院校2023年在青招生考察工作给予支持配合。
咨询电话:0971-8247792
附件:司法院校司法行政类专业2023年招生考察表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司法厅部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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