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策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0日 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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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高考最新消息有哪些?高考报名人数是多少?本科专科招生计划是怎样的,高考录取时间是怎么安排的?有没有最新的高考改革政策与方案?下面是由湖北高考网湖北高考网为大家带来《2023江西高考最新消息招生改革方案汇总》,供参考。由于政策信息等不断调整变化,请大家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信息为准。
8.普通类考生全国文化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试的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技术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9日上午。
我省普通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全国卷。技术科目由我省自行命题。
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历史、地理)综合;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
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历史、地理)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技术科目卷面满分为200分。
兼报艺术(含特殊专业)、体育类的考生在报名所在县(区)单独编排考场。
9.“三校生”类考生必须参加由我省单独命题的“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与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同时举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计算机,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四科总分600分。
10.文化统考各科试卷均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大部分。选择题卷和非选择题卷都在同一张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书写在答题区域外、草稿纸和试卷上的答案均无效。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所选答案选项,非选择题用0.5毫米中性黑色签字笔作答。2023年普通高考考试文具由考生自行购买配置,为满足网上评卷的答题要求,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
11.文化统考的组织实施按省高招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进行。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
12.兼报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并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除外)的考生,还须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三校生”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三校生”艺术类专业全省联考。
13.兼报体育类的考生(含“三校生”兼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所有项目全部实行电子计时、测距。专业考试时间为3月31日-4月20日,考生分批集中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进行专业考试。凡体育专业考试未达相应层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相应层次体育类专业录取。全省统一划定体育类本科、专科专业合格线。
14.报考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组织,口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至4月上旬,试题由各设区市统一命制,口试成绩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5.符合条件申报体育优惠加分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合格者才能享受加5分优惠。
16.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报考省内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体育专项测试。
17.南昌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招收部分退伍军人考生,须参加文史类全国文化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加试军事技术。
18.高职单招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3〕70号)、《江西省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参加保送和高职单招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文化统考。
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共有364954名考生(男生占比55.94%,女生占比44.06%)报名,比上年增加4301人,同比增长1.19%。其中,报考全国普通高考考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357662人(含报考少年班516人),占考生总数98%,比上年增加3847人,同比增长1.09%;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考生(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7292人,占考生总数2%,比上年增加454人,同比增长6.64%。
在357662名普通考生中,文史类考生150517人,占比42.08%,比上年增加7167人,同比增长5%;理工类考生207145人(含报考少年班516人),占比57.92%,比上年减少3320人,同比减少1.57%。
2023年我省继续实行分类高考,普通考生中单报本科的考生为153294人,占比42.86%,同比增加6216人;单报高职(专科)考生21080人,占比5.89%,同比减少3938人;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生183288人,占比51.25%,同比增加1569人。
普通考生中兼报艺术类30284人,占比8.47%,较上年增加2792人。其中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19379人、音乐学类专业2975人、舞蹈学类专业1604人、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5266人(不含专业间相互兼报的人数),另有报考特殊类专业1060人。
普通考生中兼报体育类11991人,占比3.35%,较上年增加1571人。
在7292名“三校生”考生中,兼报艺术类46人,兼报体育类18人。
教育部公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根据通知中发布的2023编报高考招生计划,2023年江西计划招生272140人,其中本科计划124140人,高职专科148000人。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江西):本科招生1000人。教育部要求,确保各地高考录取率不能降低。
6月24日9时-2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国防生)、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以下简称军事类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志愿)、第二批本科院校、三校生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次直招士官定向招生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8月2日9时-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高职(专科)除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职(专科)、三校生高职批次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每个批次原填志愿录取结束后,对缺额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按缺额院校、缺额专业填报,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缺额院校和缺额计划征集考生志愿时,不仅公布缺额的院校,同时公布缺额的专业代码和剩余计划总数(如:某校缺额专业05、07,缺额人数共3名),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让考生作出更具针对性的选择。2023年各批次志愿具体设置及填报办法将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另行发布。
27.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8.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凡是退回的电子档案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并有文字记录保留备查。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29.录取批次
文史、理工类:共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艺术类:共设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分A、B段)、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4个批次。其中,提前批本科为列入本批次的外省高校及部分省内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本科A段主要指省内公办本科高校,第二批本科B段为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或独立学院;提前批高职(专科)为部分省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省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体育类:共设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分A、B段)、高职(专科)等3个批次。其中,第一批本科院校包括招收体育专业的省内外“211工程”(含)以上院校、14所体育类院校及江西师范大学;第二批本科A段指除第一批本科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不包括独立学院;第二批本科B段是指原省内外三本院校(主要指独立学院);高职(专科)为省内外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
“三校生”类:三校生文理类和三校生艺术类分别设本科、高职共2个批次录取,三校生体育类仅设高职1个批次。
30.普通类考生录取
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总成绩(满分7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的总成绩(满分6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单报本科的考生,如在本科层次未被录取,也可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录取。
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各层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确定。
录取工作按批次依次进行。提前批本科,先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在国家专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其中第二批本科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在第二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和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
文史、理工类中的提前批本科的军事类、国家专项本科(不含需政审面试的高校)、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的直招士官、高职(专科)批次,体育类各批次,艺术类提前本科的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外省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第二批本科A段、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即计划执行数),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根据高校相关要求,对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投档。
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文、理科排序方法:
(1)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2)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梯度志愿的投档规则(不含提前批艺术类):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确定的调档比例(招生计划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投档录取规则及平行志愿排序方法分别按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23〕8号)、《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23〕5号)执行。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院校未完成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梯度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满的,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梯度志愿一志愿、二志愿)均无效。
各高校应合理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尤其是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须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
31.“三校生”类考生录取
“三校生”考生录取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本科批次与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同时进行。高职批次艺术类与普通类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文理类、体育类与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
三校生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总分相同时,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
32.所有高校(含高职院校),一律不得在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再组织补录或换录。
高校不得以“预科生”等任何形式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
33.高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34.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及我省招生工作安排,我省今年高校集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20日左右结束。各省属高校应尽早安排新生报到入学。
36.严格执行《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赣招委字〔2023〕6号),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分值。
(1)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均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由省体育部门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体育成绩复试合格者。体育优惠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跆拳道、网球等10项。
37.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可加5分。
38.同时符合第36条、第37条有关情形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凡符合第36条、第37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考生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向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各有关单位出具证明均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符合第36条、第37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30日前集中在“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39.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考生(由省教育厅提供名单),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因公牺牲人民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0.文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文化均不降分。
41.根据教育部教民厅〔2003〕2号文件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录取由招生学校于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和民族班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专科和本科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以下80分、60分和40分。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确认工作按照《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执行,凡未按程序申报审核并公示的考生不予投档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
42.部分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保送生以及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形式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43.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按有关规定执行。
44.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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