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策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8日 09: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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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方案一直是全国各地高中生和家长们非常关注的问题。目前最热的改革动向就是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湖北高考网湖北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2023年试点》,仅供参考。
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将于2023年开始试点,2023年全面实施,2023年整体与“新高考”对接。从2023年起,所有湖北高中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13个课程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同时,该办法也是湖北省“新高考”改革的重要配套方案。
调整普通高考科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我省将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13个课程科目,全部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形式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信息技术、外语等科目待条件具备时实行全省统一机考。
深化外语考试改革。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每年举行两次,一次为六月全国统一高考的外语考试,一次根据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考试,其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特长及高校各专业招生基本要求,从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应在首次报名参加全省统考科目报名时确定3门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得更改。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考科目每年组织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6月和12月,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对象,包括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成绩如何呈现: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科目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划分以卷面得分为依据,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预先设定的百分比确定;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成绩的科目,考生不合格比例控制在2%以内。选考科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将在五等的基础上细化等级并转化为等级分后计入。
以上《湖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2023年试点》由湖北高考网湖北高考网整理,更多高考改革信息请查看高考政策频道,该频道主要为全国高考生及家长提供最新全国高考加分政策、异地高考政策及最新的高考改革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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