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专升本专业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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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对口院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专升本”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对口学校方面,原则上按往年所签协议执行,如需变更,有关院校应于4月15日前签订协议,并及时公示告知学生,同时将协议报教育厅高教处。同 一专科学校的同一专业学生只能选送一所对口本科学校(不得以转专业等任何方式多校选送)。“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民办本科院校可继续试行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各相关本科院校自行组织,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全省“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定为5月21日至22日。考试成绩应书面通知各有关学校和学生本人。
对口院校可在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 学业综合确定录取分数。对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对于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生,相关院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试行免试推荐录取。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共同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录取高校应予以核对确认。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这些细节大家可一定要看清哦!小编再次提醒大家,今年的四川省“专升本”考试在5月21日至22日,不要错过哦!祝愿大家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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