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 来源:湖北高考网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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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实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专业划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航空服务艺术类、摄影类、其他类共11个类别,其中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个别无法对应到另外10个类别的专业使用,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二)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号第9位的科类代码3为艺术类考生标识。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参照下表明确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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